【合同解除程序】【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预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效力】【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减损规则】【不
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结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风的为: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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