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论述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限要求

发布时间:2023-07-26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限要求

《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签订施工合同,无论是满足住建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要求,还是进一步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促进建筑活动高效、有序地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风险提示

之所以在《招标投标法》中对中标后签订的书面合同作特别的规定,是因为建筑活动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追求效率和质量,若迟迟不能签订合同会带来相应风险。

1.无法固定招投标成果,影响交易有序推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在实践中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般不宜超过90日,评标和定标一般会要求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完成。因为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生产活动,承、发包双方不可能在招投标时对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情况进行预见并设定各方权利义务,若承、发包双方未能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合同,一旦发生涉及重大利益的情况,一方很有可能否认原招投标活动确定的事项,从而不利于投标活动的有序稳定进行。

2.无法应对政府部门检查,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无法办理。住建部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第3部分第8项规定:"推行合同备案制度。合同双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合同双方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并报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在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为依据。"住建部2014年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第4条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完成合同签订是办理合同备案及施工安全监督的前提,并为后续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尽管上述规定已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修订,修订后的规范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但上述规定仍可以反映出,在中标后的限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对住建部门监管建设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3.合同未签订,公司对项目的考核管理难以推进。公司的任何一项具体的交易活动都是从合同签订开始的。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活动,对合同签订的要求更高,合同中有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还有对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顺序、质量要求。只有签订了合同,公司才能就项目人力、设备、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管控。

4.超过法定期限签订合同可能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上文的论述可知,《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是管理性强制规定,《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并未明确规定中标后超过30日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且中标后超过30日签订合同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且民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原则,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法律规范不应该过度干预。在(2009)浙民终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中,上诉人温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上诉时提出施工合同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7个月之后签订的,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主要价值取向是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签订中标备案合同后,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权利仅限于与合同内容不发生实质性背离的范围。其目的也仅仅是限定一定时间约束当事人尽快订立合同,并未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并不能仅因双方当事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的合同超过了该规定时间即认定合同无效。①综上所述,中标后超过30日订立书面合同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化解措施

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保障工程建设活动依法合规推进,中标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承包人根据其合同签字用印制度、流程,可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

1.尽快确定合同文本。中标后及时组织招标人、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尽快确定拟签订合同文本。在进行合同谈判前,中标人应做好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审查评议,制作合同审查意见,在正式谈判开始前做好谈判策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同谈判,确定拟签订合同文本。

2.合理安排用印流程审批。及时完成公司内部的项目立项、中标交底、合同评审等审批流程,完成项目成本分析、资金策划、项目风险应对措施等文件的编制,确保在合同谈判结束、合同定稿后可以及时盖章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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