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议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用)
异议书
异议人(被告): xxx ,男/女, 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 x 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xxx ,……。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将 xxxx 人民法院( xxxx )……号……(写明案件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移送 xxXX 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和理由:
……(写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x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或者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用】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