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事上诉状(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用)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xxx ,男/女, xx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 x 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xxx ,…..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xxx ,……。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 xxx 因与被上诉人 xxx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 xxxx 人民法院 xxxx 年 xx 月 xx 日作出的( Xxxx )……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x 人民法院( xxxx )……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2.本案移送 xxxx 人民法院处理。
上诉理由:
……(写明不服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x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x 份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六条制定,供被告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戴定不服提起上诉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4.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应用】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件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领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七十三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二百七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件,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