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发布时间:2023-08-06

2.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XX×年XX月×x日出生,×族。(写明作位育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对你院(XXXX).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

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xXX(写明被中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你院(XXXX)……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请(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你院(XXXX)……号决定书驳回回避申请。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XXXXXEXXE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制定,供中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中请复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中请复议一次。

【应用】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中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成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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