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2.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依法定程序摇号选定其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具有法

发布时间:2023-10-18

1.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根据2019年《民事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在一审或二审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在双方自愿选定鉴定机构并认可所送鉴定材料的情况下,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依法定程序摇号选定其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具有法律依据。根据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了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原鉴定机构继续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1款规定,鉴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原鉴定机构继续鉴定,双方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协商已失去基础,法院依法定程序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具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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