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川成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将其审判活动在议会公开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12

【案情】20xx年四川成都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四川广元的一家施工队伍。后来由于工程款纠纷,施工队伍诉至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开发公司没有在开庭的过程中主张工程质量问题,只是在庭后提出了书面的相关意见,该书面意见在没有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法庭就同意其进行鉴定。当本代理人接到鉴定通知时提出异议,指出其工程质量鉴定是在没有公开审判的情况下进行的,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因此法院没有允许对其进行鉴定。

【法理】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将其审判活动在议会公开的制度。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公开审判是例外。不公开审判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都不能随意裁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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