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合同上加盖技术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具有特定用途的印章,是否构成具有代理权的外观?

发布时间:2024-12-19

如果相对人接受行为人使用技术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有特定用途的印章签订合同,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取得建筑企业的授权,应视为相对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相对人持加盖此类印章的合同要求建筑企业承担责任,但无其他证据证明建筑企业有履行合同行为的,一般不能认定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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