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均无效情形中总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关于工程款的差额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1-2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湘高法【2022】102号)

合同均无效情形中总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关于工程款的差额应如何处理?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情形中,承包合同高于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的工程款差额的性质属非法利益,转包、违法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按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结算后又以承包合同向发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超出部分的工程款提出不予支付抗辩的,人民法院应综合合同履行情况、施工工程内容及行业惯例等情形予以调整,一般不宜超过差额部分工程款的8%(包含税金、管理费在内)。但发包人明知且认可的,该抗辩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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