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上诉人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5-05-21

申请书

申请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xx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江街78号xx室

被申请人:xx凯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孟xx

地址:河北省xx市xx阳县小林镇荀王化村村西

‌被申请人‌:荀xx,河北省保定市xx县小林镇荀王化村村西,电话186xx5522

‌原审案号‌:[2024]2701民初596号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追加荀xx为本案被上诉人。

‌ 事实与理由‌:

荀x是实际施工人,被上诉人孟xx是他的班组,孟xx应当向荀xx主张权利,被申请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追加的法律依据和必要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追加当事人的规定‌)。

此致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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