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未签订以房抵债书面协议能否认定已支付购房款
关键词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房扺债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胡平月与黄劲松、左立兵以及玄凯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5479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以债权抵顶购房款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虽未达成以房抵债的书面协议,但从双方的借款事实、转账凭证、 买卖合同以及备案、出具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实际形成了以房抵债的一致意思表示,可以认定案外人已实际支付了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