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被执行人未经执行法院允许而进行施工时其施工利益是否予以保护

发布时间:2025-06-11

被执行人未经执行法院允许而进行施工时其施工利益是否予以保护

关键词

施工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执监280 号执行裁定书]

裁判要旨: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进行建设施工的,并不必然导致建设施工行为无效。执行异议、 复议程序中,应当对于法院查封时是否知晓已施工建设、是否对施工建设采取明确的禁止措施、施工建设行为是否减损土地价值、是否有碍执行等基本事实予以审查认定。原审法院仅以被执行人未经查封法院允许、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即进行施工行为为由认定建设施工行为违法,地上建设工程的施工利益不应予以保护,进而认定案涉建设工程不予一并评估拍卖, 显属适用法律错误。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