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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时间】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2,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3 当事
发布时间:2025-10-24
【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时间】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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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律师:【执行行为异议的形式要件】 异议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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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律师:【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案】 执行行为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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