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律师:【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案】 执行行为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5-10-24
    【执行行为异议的立案】执行行为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行为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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