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与分包有着本质的区别:转包是承包人并不实际履行合同,而是将合同工程全部倒手或者将其合同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让给他人履行;
分包是将承包人将其工程额某一部分或者几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人,但承包人仍要就承包合同义务的履行先发包人负责。
工程分包经发包人同意后法律是允许的。但转包是法律禁止的。明为分包实为转包的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所谓分包合同既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且原合同工程承包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住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为转包行为。
根据施工合同解释第四条关于,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