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的变更】

发布时间:2020-06-26

【保全财产的变更】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则产解除保全的,须经中请保全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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