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沟通法官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0-12-02

一、程序事项

1、询问法官是否收到证据材料,包括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

2、申请延期举证

3、申请延期开庭

4、询问或确认开庭时间,地点

5、告知本人或者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地址

6、询问案件的审理情况,如开庭时间,判决时间保全情况,被告的送达情况,鉴定情况等

7、询问法官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8、申请案件合并审理

9、询问执行进度

10、申请变更代理权限代理人

11、申请或者解除财产保全

12、提供执行线索或者反应执行现状

13、案件审结后,申请阅看庭审笔录或约谈法官或询问结案原因等

二、实体事项

1、原告重申诉讼请求和理由

2、被告提出答辩意见,或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

3、开庭后补充庭审观点和证据

4、反驳对方观点

5、提出反诉或者调解方案

6、提出或者撤回鉴定申请。

7、告知原被告正在进行协商,申请撤诉,或者确认是否已经撤诉。

8、反映了判决书瑕疵。

三、中介机构留言

1、询问标的物所在位置

2、反馈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3、告知中介事项承办人的联系方式

4、催问中介费用的负担者和缴费情况

5、询问审计,评估,鉴定报告是否收到?

6、询问法官或当事人联系方式

7、申请展缓,确认,撤销,延期委托事项

四、其他

1、感谢

2、抱怨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