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应完成事项:

发布时间:2021-07-21

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应完成事项:

1,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2,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查询。

3,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4,执行隐匿财产会计账本等资料,局部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5,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的。

6,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调查情况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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