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市建筑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9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六项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三)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实施的法律;
(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六)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