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是为书面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抽筋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解决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受要约人说要有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募集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37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使用,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为受益人所指导,张申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印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按之前指一方,单人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指印,按指印的地方为合同成立地点,但是永远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