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交有关基础文件资料和勘察成果的时限、对勘察工作及其成果的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的提交形式、勘察费用和其他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以及其他事项等条款。
律师起草或审查工程勘察合同一般应注意以下具体内容是否已被明确约定:
(1) 发包人提供基础文件资料的详细内容、份数和时限及勘察人返还文件资料的要求、时限。
(2) 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的详细内容、数量、质量、质量确认标准及程序。
(3) 勘察工作的开工、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限及勘察成果的提交形式。
(4) 勘察工作迟延的各方责任。
(5) 勘察费用和其他费用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6) 发包人提供的基础文件资料的瑕疵的处理及各方责任。
(7) 勘察工作中发现勘察对象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时的处理程序及各方责任。
(8) 勘察成果瑕疵及其后果的处理及各方责任。
(9) 勘察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勘察成果的使用、勘察人的延续服务及费用承担(如需要)。
(10) 保密与保险(如需要)。
(11) 各方违约责任。
(12) 合同终止和解除,包括提前解除的情形及补偿标准。
(13) 通知与送达。
(14)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办法。
(15) 各方要求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