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尽职调查
128.1 施工合同相对方的尽职调查
128.1.1 承包人企业性质调查
承包人是否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否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128.1.2 承包人资质的调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律师应当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证书所许可的业务范围与其承包或分包的工程业务是否一致。
(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 特级资质标准:
①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② 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③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④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2) 一级资质标准:
①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A.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B.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C.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D. 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F. 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③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④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⑤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 二级资质标准:
①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A. 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B.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C. 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D. 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F.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③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④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⑤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4) 三级资质标准:
①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A.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B.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C.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D. 单跨跨度l 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③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④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⑤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 承包工程范围:
(1)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①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③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①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③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① 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② 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③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128.1.3 对发包人诚信、履约能力等的相关调查
(1) 承包人是否具有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垫资能力;
(2) 承包人承担其他工程的履约情况和诚信情况,是否存在不良信誉等情形,包括是否被列入拖欠民工工资企业名单等;
(3) 其他应调查、证实的与委托事务相关的信息和事实。
128.1.4 律师服务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1) 律师调查承包人时,应重点关注承包人是否具有合法主体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特别是注册资金与资质的关系,以及注册资金和承接业务的比例,全面考察承包人是否具有和发包人项目或建设工程规模相一致的履约能力和垫资实力。
(2) 对于挂靠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单位或个人,由于其隐蔽性较好,要认清挂靠关系,律师在提供服务进行调查时,可以从承包人与承包单位的工资、人事关系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调查,避免挂靠人不合法的情形,以降低风险。
(3) 律师应根据委托人具体的委托事务确定调查目的、调查对象和调查范围,并最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书面的尽职调查报告,以满足委托人决策需要。
(4) 律师应勤勉尽责,对相关调查信息和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等问题进行谨慎的法律研究和咨询,并在审阅相关的调查文件时最大限度地甄别、排除虚假事实,尽可能再现被隐瞒或被忽视的事实。
(5) 律师应当在尽职调查前及调查过程中制作必要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并适宜长期保存。形成完备的工作底稿是考核律师尽职调查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工作底稿的制作不仅是律师工作过程的完整体现,同时也是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