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1-11-01

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情形

【参考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年8月6日

36,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供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按照其约定,发包人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利息之和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与适当减少的,按照《国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对承包人的主张,一般不应同时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违约金或利息单独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除外。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13年12月23日

第16条,当事人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的,可以支持。

当事人主张的总额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贷款基础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应当综合违约行为的情节程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进行确定。

当事人主张的总额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和贷款基础利率四倍范围的,应当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数额,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处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2年6月26日

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约定实验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的,可以同时使用,但二者之和不得过分高于实验付款的损失,过分高于认定标准,按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把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年11月4日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付款利息,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发包人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利息之和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与适当减少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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