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管辖

发布时间:2021-12-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下共有九个四级案由,对这些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教委统一的意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建设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适用一般合同管辖。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

2、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案由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3、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其他情形

4、管辖恒定的适用

5、法院主动审查专属管辖问题

6、案件的移送

7、管辖争议的处理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