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人提起的抗辩或反诉

发布时间:2021-12-05

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人提起的抗辩或反诉,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经常出现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时,作为被告的发包人,同时要求据付减付工程价款或要求承包人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请求是按抗辩处理还是反复处理成为审判实务中的焦点。

要判断提出的主张是抗辩还是反诉,标准是要看被告的主张是否超越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二是看被告是否具有独立的请求给付内容,如果被告的主张超越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同时有独立的请求给付内容,则被告提出的主张就是反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140条的规定,对于反诉是可以合并审理,而非必须审理,故如不实于合并审理的反诉,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驳回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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