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北京建筑律师谈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问题:
1、应当把握工程质量合格的主线;
2、合同无效是折价补偿,不是按有效合同处理;
3、发包人可以参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4、当事人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无效的工程合同;
5、无效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没有约定发包人受到竣工结算报告,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不能成立;
7、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是三无工程或者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可以按着约定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