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设工程纠纷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准许

发布时间:2022-08-25

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准许

典型案例

张某某与王某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311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某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某某等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民诉法司法解释》第6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调查收集。同时,《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4条第1款规定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情形。张某某在原审诉讼中所提的申请显然不符合该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该项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