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2

以物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北京建筑律师

北京建筑律师指出,以物抵债协议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合议时成立。但是以物抵债协议成立,不能当然排除强制执行。

如果以物抵债协议实际履行,抵债物的权属已经发生变动,受领人主张排除对抵债物的强制执行应予支持。以物抵债协议成立后未实际受领,不能作为对抗执行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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