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执行担保期间暂缓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10

90.【执行担保期间暂缓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可以暂缓全部执行措施的实施,但担保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书约定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担保书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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