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3-03-11

158.【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程序】执行部门应严格遵守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内部决定程序。承办人认为执行案件符合移送破产审查条件的,应提出审查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同意后,由执行法院院长签署移送决定。

基层人民法院拟将执行案件移送异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在作出移送决定前,应先报请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审核同意。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