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555.【拍卖佣金和费用】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二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超过二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二;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一;超过一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零点五。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