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租赁的处理之二】

发布时间:2023-03-13

554.【租赁的处理之二】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③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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