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鉴定材料要求。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对于鉴定材料的审查,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至第5条的规定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