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讲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发布时间:2023-04-05

1、自动履行期届满后及时申请执行。即使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应及时申请执行或进行执行登记,切勿因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执行权利。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虽执行不能,但可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依法可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而不存在申请执行时效过期的问题。

2、设法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除了确实无履行能力外,就是拖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到工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企业开办状况、注册资金以及银行账号,到供电企业、供水企业查询被执行人缴纳电费、水费的情况,到税务机关查询被执行人缴纳税款的情况,到与被执行人有经营往来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业务经营形势等办法,了解被执行人的资产、经营、信誉以及银行账号等状况。

3、注意收集被执行人在外的投资、股权、债权等信息。对被执行人在外有投资、股权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划扣其赢利、红利等财产,或者直接将被执行人的投资、股权转到申请人名下。对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不论债权是否到期,也不论是否有争议,申请执行人都可请求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使该第三人在债权到期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4、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为了避免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应将自己掌握、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信息告知负责执行的法院,并及时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

5、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执行和解时应及时恢复申请执行。执行和解意味执行时效期限的中断,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则应从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履行日计算执行时效,但应减除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履行期与申请执行之间的时间。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和解时,申请执行人应及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以避免因未及时申请执行而延误申请执行期限。

6、不放弃追偿被执行人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其他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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