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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