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发布时间:2023-04-07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2.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4.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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