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造价鉴定的启动方式北京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造价鉴定的启动方式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案件中的核心问题,多数情况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造价结算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发生争议,各执一词,人民法院不得不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进行鉴定,以得到客观专业的结果。依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主体有二:

一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

二是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提起。

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鉴定而言,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严格限制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鉴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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