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0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在当事人不存在明确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当然,不能并用的前提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如果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在这些违约行为都存在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并用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总额。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