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21

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条文注解.......●非法人组织的特点:

一是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这类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一种社会组织。但该类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是依法成立。非法人组织在设立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这是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性要件。

三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即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固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负责人,使之能够以该组织的名义对外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

四是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与法人的财产或经费不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或经费不是独立的,而是其所属法人或公民财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归该法人或公民所有。

五是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该类组织与法人的最大区别,当其因对外进行民事活动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能够承担责任,则由其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则由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合伙企业法》第2条,《律师法》第15条,《注册会计师法》第23条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关联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条,《合伙企业法》第9条,《律师法》第18条,《注册会计师法》第25条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条文注解........

对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责任问题,如果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要依照其规定,而不适用本条的规定。如《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问题作了特别规定。

【关联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合伙企业法》第2、39、57条,《律师法》第15、16条,《注册会计师法》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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