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印章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3-04-22

附件2:印章管理责任书

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明确印章的加盖责任,特制定印章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所管理印章名称(印模附后)。

二、印章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1.必须认真保管好印章,确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损坏和遗失。防止他人盗用、骗用。2.必须严格按照用印审批程序和领导审批权限用印。用印资料与审批内容一致。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

3.印章专管员必须做到印章使用登记率100%,差错率0。

4.印章专管员只有印章加盖权,没有审批权。印章专管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无相关权限领导批准,印章专管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保管驻地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5.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书面批准,不准在手写文件、内容填写不全文件及空白的函件、信笺等纸张上施印。6.印章带出使用,应经相关授权领导书面签批,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印章专管员应于每年度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将该期间填写的《印章使用登记表》全部移交公司行政部存单。

8.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时,印章专管员用印的,印章专管员承担一切责任;手续齐全时,出现问题由申请用印人及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因用章不慎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印章专管员拥有的权利

1.在施印时有权对所印文字的内容认真审阅(投标书除外)。

2.对不符合审批程序或超越审批权限的用印需要,有权要求用印人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其他规定要求

工程项目部印章系非经济类印章,仅供项目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报送资料使用。严禁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的承诺、证明、欠条,严禁开具任何形式的工程量经济结算凭证。

五、印章专管员在施印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提

交请示。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行政部、印章所在单位、印章专管员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印模:

公司(盖章):

印章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印章专管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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