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转包人对转承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与(2021)最高法民申3670号完全相反!】
再审申请人杨兴川因与被申请人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公司)、陕西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路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2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兴川申请再审称,1.请求依法撤销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3民初41号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278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指令其他法院再审,或组织再审并判决长城路桥公司、城乡建设公司承担共同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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