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一,是建立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模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解除独任制与简易程序的严格绑定,推动独任制形式与审理程序灵活精准匹配,适应基层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多元的工作实际。实践中,部分案件的核心和关键事实清楚,仅部分事实细节或者关联事实需进一步査实,査明需要经过当事人补充举证质证、评估、鉴定、审计、调查取证等程序环节,耗时较长,这类案件总体上仍为简单案件,并无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必要,适宜由独任法官适用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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