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何谓基本事实?
何谓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法》中,出现“基本事实”的地方有两处,一为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即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第二处是第二百条关于再审事由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这两处“基本事实”的含义应该是一致的。对于“基本事实”的具体解释,最早体现在2008年11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
14号)第十一条:“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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