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了20年,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是真懂专业的律师!做律师20年来,不按套路专门办理全国各地工程纠纷疑难案件!电话微信:15801061959.中国北京建设工程律师与您坚定地站在一起迎接胜利!
加入收藏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工程案例
专业律师
法律常识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BUSINESS CASE
工程案例
司法鉴定
房产地产
保全执行
纪检监察
虚假错案
检察抗诉
工程再审
上诉二审
起诉一审
工程合同
法律顾问
工期延误
工程欠款
工程结算
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同协议约定管辖。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也应当适用专属管辖。 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
发布时间:2024-07-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同协议约定管辖。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也应当适用专属管辖。
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
上一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主张权利,发包人不得与承包人存在仲裁条款为由提出主管异议。 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系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能简
下一篇:
【案例】庭审中的法律适用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
返回目录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