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了20年,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是真懂专业的律师!做律师20年来,不按套路专门办理全国各地工程纠纷疑难案件!电话微信:15801061959.中国北京建设工程律师与您坚定地站在一起迎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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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解释二 被挂靠企业:权利、义务、风险、实操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07-11
义务 工程合格,挂靠人可参照内部约定向被挂靠企业要折价补偿,但被挂靠企业不能主张挂靠费、资质使用费(第3条)。
重大风险(新规打击重点)
1. 挂靠协议无效,所有约定管理费法院全部驳回。
2. 挂靠人对外欠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先行赔付,追偿难度极大。
3. 法院审理案件直接移送出借资质线索至住建部门行政处罚。
4. 发包人明知挂靠时,挂靠人可跳过被挂靠企业直接起诉甲方要钱。
注意事项
1. 停止一切出借资质行为;存量挂靠项目立即书面终止。
2. 严禁出借公章、项目章、账户给挂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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