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第二是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模式是继续审有别于对审理范围不加限制的复审制和仅限于审理法律问题的事后审制。
继续审是在一审基础上,围绕上述请求,对案件进行审理,在确有必要时会采纳新的事实,主张及证据。
基于此,上述人应从其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出发,提交相应证据。而被上诉人作为相对方,在针对上述请求进行答辩时,也可围绕,对方举证及自身答辩内容提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