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法人人格否认

发布时间:2020-12-16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法人人格否认,是指法人谁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但独立于其成员的责任,但当出现有泊于法人存在目的及独立责任的情形,再坚持形式上的独立人格与独立责任将有脖于公平时,在具体个案中是法人的独立人格于不顾,直接将法人责任归结于法人成员的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构成的要件是:
      1、法人人格否认的行为人士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2、法人人格否认的行为是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
      3、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其权利逃避债务的目的,是为自己或其他第三人谋取利益;
      4、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的行损害了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有因果关系法人债权人是实际损害的,受害人其损害的程度应当达到严重的程度。
      构成法人人格否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人是受到严重损害的,法人债权人责任主体是滥用权力地位的出资人和法人共同对受到损害的法人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