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了20年,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是真懂专业的律师!做律师20年来,不按套路专门办理全国各地工程纠纷疑难案件!电话微信:15801061959.中国北京建设工程律师与您坚定地站在一起迎接胜利!
加入收藏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工程案例
专业律师
法律常识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BUSINESS CASE
工程案例
司法鉴定
房产地产
保全执行
纪检监察
虚假错案
检察抗诉
工程再审
上诉二审
起诉一审
工程合同
法律顾问
工期延误
工程欠款
工程结算
工程质量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
发布时间:2021-01-18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上一篇: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下一篇:
全国疑难建设工程纠纷律师曹敏是懂工程的律师电话15801061959
返回目录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