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发布时间:2021-12-20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依法成立,但因其内容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而应当被宣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如下: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一般是指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二是指违反了公序良俗。

2.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国家实行主动干预。由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违法性,因而,国家对此进行主动干预,具体表现,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待当事人请求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便可依职权主动审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无效的因素?如发现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变应,主动确认该行为不孝,正是这个意义上说,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当然无效的国家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干预还表现在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可以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不得履行性。这是指当事人在实施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以后,不得依据该行为要求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的法律责任。若允许履行该行为,则意味着允许当事人实施不法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由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上具有违法性,因而,国家不承认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给予其否定评价,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确认无效,就将产生溯及力是该行为自始实施知识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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