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蒙古巴彦淖尔建设工程索赔范围以承包人实际损失为限

发布时间:2023-11-30

一是承包人所主张的损失应是已经实际发生的;二是承包人因停、窝工的发生而遭受的额外损失不在索赔范围内,即承包人仅能对因停、窝工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索赔。

停、窝工时间的认定以工程签证单核定为主、法院酌情认定为辅:对于停、窝工时间的确定,首先,应根据由经发包人或者工程监理进行签证等方式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等材料予以认定。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确认的窝工损失数据,虽未经发包人确认仍可直接认定为窝工损失的证据,而不必通过鉴定确定。其次,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等材料,承包人应举证证明其向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提出过停、窝工时间的签证申请,否则承包人的主张不符合索赔程序。最后,在能够认定承包人已提出了签证申请但未获发包人或监理确认的事实时,应根据发包方相关通知、承包人申请、施工组织设计、往来函件等书面证据,酌情认定停、窝工时间。

停、窝工人数应按双方现场签证的人数计算,单价按施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确定:如果承、发包双方及监理单位未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签证确认,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监理日记予以确认。如果监理日记也未确认,可以根据承包人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社保等情况确定实际施工人员。第二,对于人工单价,如果施工合同及附件没有约定人工单价,可以按当地最新工程定额或相关政府文件执行。如果工程定额没有相关约定,也没有相关政府文件可参照,则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偿。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利润包含在所完成的工程价值中,待工人员不参加生产劳动,不创造劳动价值和利润,待工工资中是不应该计算利润的,因此在确定人工单价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